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職業(yè)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那么2018年上海生育津貼最新政策是什么?上海生育津貼計算方法領取條件標準是怎樣的?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市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有關規(guī)定的文件
有效期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市女職工產假最長可達158天。
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評估,2013年1月市政府印發(fā)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調整本市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滬府發(fā)〔2013〕5號)需繼續(xù)實施,其有效期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參加生育保險可享受哪些福利?
產假期限?
(一)本市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
(二)本市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
產假待遇?
本市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生育或者流產的,按照以下規(guī)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一)參加本市城鎮(zhèn)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照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應享受的產假天數計發(fā),所需資金由本市城鎮(zhèn)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二)本市女職工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前工資標準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五條執(zhí)行。
(三)未參加本市城鎮(zhèn)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和應享受的產假天數計發(fā),所需資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2012年4月28日《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實施后生育或者流產的本市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參照本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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